各部门:
根据学校《关于清明节、劳动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中量大办〔2023〕11号)文件,现将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4月5日放假,不调休。
二、劳动节放假安排为: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上班上课,上课按5月2日(星期二)的教学安排执行;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上课,上课按5月3日(星期三)的教学安排执行。
三、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加强值班,认真做好除险保安、卫生健康和师生员工安全教育,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四、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、义乌校区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值班安排详见校务网公告栏。